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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“身份证”,坚持号牌明晰完好是每位驾驶人的法定责任。但是,单个驾驶人竟为逃避处分,在号牌上不合法篡改,试图瞒天过海。殊不知,此举毕竟难逃交警“火眼金睛”,终将支付沉重价值。

  1月7日晚,开平公安交管大队水口中队在水口镇路段设卡查看时,一辆号牌为赣 C****5 的大卡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留意。民警发现该车号牌数字区域存在很明显反常,字体边际不规整,与正规号牌特征不符。随即,民警暗示该车靠边承受查看,经细心查验承认,驾驶人竟用黑色胶条将原车牌上的数字“1”张贴覆盖成字母“T”,妄图以此逃避电子监控抓拍。

  面临确凿证据,驾驶人肖某对其运用假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终究,民警依法对肖某处以罚款5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,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严峻处分。

 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规则:假造、变造或许运用假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拘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
  依据《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第八条第三项规则:机动车驾驶人运用假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,一次记12分。